
近日,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(下称“路桥信息”,代码:920748)因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披露违法违规,收到厦门证监局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》,公司及8名相关责任人面临合计2150万元罚款,时任董事长、总经理还将被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。
经监管查明,路桥信息通过签订虚假合同、虚构销售业务、提前确认收入等违规手段,在2023年、2024年年度报告中进行财务造假。其中2023年虚增营业收入1583.60万元,占当期披露营收的6.66%,虚增利润1530.71万元,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73.57%;2024年虚增营业收入2576.40万元,占比10.71%,虚增利润2245.93万元,占比高达103.50%,已构成《证券法》规定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。直至2025年9月29日,公司才发布《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》,对上述虚假财务数据进行更正。
根据违法情节轻重,监管部门拟作出行政处罚:对路桥信息公司给予警告并罚款600万元;时任董事长于征、时任总经理魏聪因组织实施部分虚构业务、放任财务造假,分别被拟罚款350万元并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;总会计师黄育苹、营销中心相关负责人等6名责任人分别被拟罚款75万至250万元不等。证券市场禁入期间,相关责任人不得担任任何证券发行人的董监高职务,也不得从事证券业务及证券服务业务。
展开剩余38%监管部门指出,信息披露是资本市场的“生命线”,路桥信息作为厦门市属国企旗下上市公司,公然通过财务造假误导投资者,严重破坏市场诚信基础。此次处罚严格遵循《证券期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》规定,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,体现了监管层对财务造假行为“零容忍”的坚决态度。值得注意的是,近年来监管部门持续加大对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的打击力度,公安部、证监会等多部门建立综合惩防机制,一批财务造假案件的相关责任人已被追究刑事责任。
根据《证券法》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,上海众维515律师团队提示,在2024年4月22日(2023年年报披露日)至2025年9月29日(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日)期间买入路桥信息股票且在2025年9月29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主张赔偿,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、佣金及印花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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